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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得加入影响评标评审公正的微信群、QQ群等交流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4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

专家评审制度是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由评标评审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权以及依法否决投标人的权利,评标评审专家是否依法履职尽责,关系到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关系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为保证评标评审专家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评审职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评标评审专家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禁止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为筑牢评标评审专家依法履职的思想防线,减少被围猎的风险,现特别对评标评审专家提示如下:

一、不得加入以操控评标评审为主要目的、不利于公正、独立评标评审的微信群、QQ群等交流群。

二、被动加入上述微信群、QQ群等交流群的评标评审专家应及时退出。

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特此通知。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