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公资办函〔2018〕11号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报来关于乐昌市第四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评标过程梁凯等5名专家负面行为有关情况。经核实,该5名专家在项目评标评审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梁凯、华广林、黄旱仁、刘丽芳、吴小红等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于2018年6月29日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参加乐昌市第四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过程中,存在超越法律授权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提出违规澄清要求、故意拖延及索要额外报酬等履职负面行为。评标委员会组长梁凯评标意见严重偏离评标原则,导致评标结果被认定为无效;组员

  华广林、黄旱仁、刘丽芳、吴小红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个人评标评审意见偏离评标评审原则。

  上述有关专家违规行为已经韶关市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调查核实并认定,根据《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6〕12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粤发改公资办〔2017〕5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关于明确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分工的通知》(粤发改公资办函〔2017〕19号)的规定,现决定取消梁凯评标评审专家资格,予以解聘,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对华广林、黄旱仁、刘丽芳、吴小红等4位专家进行通报批评。有关专家负面行为按照规定录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通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