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某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估算价为8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是财政资金,剩余6000万元是民营资本投资。请问该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如果属于,招标时是否可以只对2000万元财政资金进行招标,而民营资本部分是否可以不招标?
●解析:
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规定,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本项目财政资金投资达到2000万元,且占比在10%以上,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也超过了400万元,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并确定施工单位。 本项目应当对全部8000万元资金进行招标,财政资金和民营资金都用于同一个项目上,发包时应当把整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不能分割成财政资金部分和民营资本部分,只对其中2000万元财政资金进行招标。
延伸阅读:法律法规原文内容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